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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具体怎么回事?重庆收债公司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具体怎么回事? 刘女士的姑姑一辈子没成婚,只需一个亲人,那就是刘女士的父亲,而刘女士的父亲现已去世多年。到了垂暮时,刘女士和几个姐妹一向如父母般照顾着自己这位没出嫁的姑姑,直到姑姑百年。 刘女士在处理姑姑的后事期间,想到姑姑还有一张8万元的存折,便想取出来一部分给老人家处理后事。可当她前往银行取钱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刘女士。工作人员也把银行的忌惮奉告了刘女士:首要,刘女士不是这笔钱的合法继承人;再者,假定刘女士取出钱后,假定刘女士的其他亲属又前来取钱产生胶葛后,银即将卷入不必要的胶葛傍边。所以,银行拒绝了刘女士取钱的要求。刘女士万分冤枉,只好咨询律师,却被奉告,根据规律规矩,刘女士不是姑姑的继承人,姑姑这8万元的存折,很或许会被收归国有。 刘女士万分不解,却也百般无奈,不由宣告疑问,这是为什么呢? 在民法典施行前,有关继承的相关问题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矩。本案中刘女士的姑姑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所以其相关工业依法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次第为第一次第:爱人、子女、父母。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刘女士的姑姑未婚,没有爱人和子女,仅有的兄弟也现已去世多年,所以刘女士的姑姑并没有法定继承人。 而根据当时的规律,刘女士也无法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姑姑的遗产。因为当时的继承法所树立的被代位人的规划最小,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另根据继承法的规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重庆收债公司在当时,刘女士姑姑的这8万元,在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完全有或许被收归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次第继承: (一)第一次第:爱人、子女、父母; (二)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次第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比例。 法 治 君 的 分 析 民法典施行前,我国规律被代位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规矩,目的在于对直系血亲的利益进行特别维护。但是,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在没有直系血亲可以继承遗产的情况下,人们仍会倾向于将遗产留给旁系血亲而不是被收归国有,就像本案中的刘女士。 所以,民法典活跃回应社会需求,经过科学评论,增加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为被代位人,适当地扩展了被代位人的规划。因此假定发生在现在,根据民法典的新规矩,刘女士是姑姑合法的代位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姑姑的遗产。 但是咱们有必要清楚,民法典仅仅把被代位人的规划进行了扩展,并没有直接扩展法定继承人的规划。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仍然仅限于规矩的两个顺位(一)第一次第:爱人、子女、父母;(二)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侄子侄女并不是被继承人的直接法定继承人,所谓的“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并不仅仅字面上的意思,是有条件约束的。 民法典新增的该款规矩,可以增进亲族间的爱情,宏扬中华民族重视亲情的传统,保证个人工业在血缘家族内部的流转,增强人们的取得感和满足感。社会在不断打开跋涉,规律也在跟着社会的打开逐步完善,让咱们跟上社会打开的跋涉,见证规律的不断跋涉。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