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锐力律师事务所

重庆锐力收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重庆收帐公司,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热线:18183046672

专业收帐丨诚信快捷丨高效保密

18183046672

24H咨询热线

首页 >> 新闻动态 >>追债知识 >> 重庆收账公司​审判实践中,处理夫妻一方个人名义所借债款的方法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审判实践中,处理夫妻一方个人名义所借债款的方法

重庆收账公司审判实践中,处理夫妻一方个人名义所借债款的方法

 现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在于,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出示许多欠据建议系一起债款,这些欠据都是以一方名义所借,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如果爱人另一方不能证明借钱的一方与出借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许夫妻本来实施分别产业制而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好的,机械地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结果,或许导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歹意串通虚拟债款,然后损害夫妻另一方的产业权益。

 咱们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处理此类债款问题时,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养、赡养责任等所负债款,应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离婚时应当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即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款,既要考虑前述两种例外情况,又要考虑所负债款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法定抚养责任,债款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的举证责任应当由举债一方当事人承当。

 有的法官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总结出针对虚拟债款的一些对策:如严厉依据审查,对提出债款的夫妻一方进行详细问询后,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债权人作为证人,在其出庭前不得旁听案子的审理情况),认真审查债款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向当事人释明虚拟债款的法令结果,一旦被认定为造假,要承当《婚姻法》第47条“不分、少分产业”的结果;债款另行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款不予认可,法院一时难以查明事实真相,可在离婚案子中不予处理债款问题,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处理。这些都为咱们处理离婚案子的债款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seo seo